近年来,我国标准化工作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,整合精简了强制性标准、开展了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、培育发展了一批团体标准、放开搞活了企业标准,并推动开展了地方标准化改革 。
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司长于欣丽在国新办昨日(9月11日)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近年来,我国标准化工作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,整合精简了强制性标准、开展了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、培育发展了一批团体标准、放开搞活了企业标准,并推动开展了地方标准化改革。
下一步,将积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,确保到2020年底前完成改革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。
于欣丽介绍,除食品安全、工程建设、环境保护等部分领域外,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均已废止或转化为推荐性标准,强制性国家标准从原来的3600项压缩至2111项。
并对10万余项推荐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计划项目进行了全面集中复审,确定了需要废止的国家标准及计划2355项,行业标准及计划4886项,地方标准及计划5130项,标准滞后和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。
同时,赋予团体标准法律地位,出台培育团体标准相关政策,加强团体标准规范管理。
目前已有2600多家社会团体发布了9700多项团体标准,智慧交通、共享经济、养老服务等领域都诞生了团体标准,有效满足了技术创新和市场发展的需求。
全面取消企业标准的备案,建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领跑者制度。
目前,已有22万多家企业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了114万多项标准,涵盖了195万种产品,其中119个产品型号入围了第三方评估机构2018年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名单。
推动开展地方标准化改革,新修订的标准化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标准制定权,增强地方标准供给与服务能力,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建立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