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食安安徽”品牌认证
一、认证评价对象
食用农产品生产者、食品生产企业、食品流通企业、餐饮服务企业、食品生产基地、食品生产园区、餐饮安全街区、食品安全小镇、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。
二、认证评价申报
“食安安徽”品牌认证评价申报采用纸质材料与线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。
(一)各市、省直管县(市)食安办负责培育并组织申报,并对申报材料实施预审。对通过预审的企业(组织),及时指导其按要求提交认证评价申请材料,同时填写《“食安安徽”品牌拟认证评价企业(组织)汇总表》,于规定时间前报“食安安徽”品牌认证联盟秘书处(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)。
(二)各申请企业(组织)在自评基础上,填写《“食安安徽”品牌认证申请书》,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申报材料应明确纳入本次申报覆盖的主营业务或主导产品信息。
(三)申报方式
纸质申报要求:申请企业(组织)提供申报材料一式三份,由各市、省直管县(市)食安办预审通过后统一报“食安安徽”品牌认证联盟秘书处。
线上申报要求:各市、省直管县(市)食安办预审通过后,申请企业(组织)登陆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(“食安安徽”品牌联盟)网站,点击“食安安徽”品牌认证评价申报系统,按提示要求进行线上申报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强化宣传引导,营造浓厚氛围。各级食安办要大力开展“食安安徽”品牌培育、传播、保护、利用行动,积极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、单位提供精准服务,引导开展创建活动。要讲好“食安安徽”品牌故事,推动“食安安徽”品牌企业、单位发展成全省食品安全“消费体验馆”“研学基地”“教育基地”“旅游目的地”等,让“食安安徽”品牌成为优质食品和服务的代名词,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,持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。省食安办支持、指导省质量品牌促进会举办首届“食安安徽”品牌故事大赛,请各地积极组织动员,踊跃参赛,共同营造良好的“食安安徽”品牌建设氛围。
(二)加强日常监管,择优推荐上报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采取“智慧化 信用化 网格化”三位一体的监管方式加强监管,督促企业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,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维护好“食安安徽”品牌形象,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,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产品与服务。省食安办将各地“食安安徽”品牌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年度重点考核项目,对各地出台、落实扶持“食安安徽”品牌建设政策措施的适当予以加分。
(三)认真审核推荐,严防弄虚作假。申报企业(组织)应仔细阅读申报表中包括承诺事项在内的各项要求,由企业(组织)负责人签字,并加盖单位印章。申报表及所附材料中的信息,应确保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发现弄虚作假的,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,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。